关于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1054

各党支部、各科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2021年4月29日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自4月30日起施行。根据学校有关要求,为使图书馆职工深刻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的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文(具体见附件)发给大家。请各支部、各科室及时下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图书馆党总支

        2021年9月28日

附件:教育法2021.pdf

(文/王呈艳  编辑/马亚玲  王呈艳  审核/何明举  雷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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